opt和H1期间有一个月的gap,grace period 可以cover,公司说可以选在呆在美国不工作,或者回北京or香港工作一个月。我现在倾向于回北京或香港一个月,有些问题需要请教: 如果我去香港工作的话,需要去香港的签证吗? 我是否只能等10月1日H1生效才能签证回美呢? 如果我在香港工作,回美时是否可以在香港签证呢? 香港和北京哪个签H1风险更大一些呢?本人2002年F1来美,未回去过。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