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人,哎。
本人,2001年来美,读书,perm, I-140 pending @ NSC.今年四月补税金8000元。
朋友A: 相识多年,2001年底来美,我去机场接他。当时还没买车。此公办庇护,2003年拿到绿卡,马上就要申请公民。老婆孩子2005年来美,现在都生老三了。自做生意,偷税漏税,全家享受政府补贴,牛奶金。
B: 2003年来美。我开车去接。后来身份黑了。今年初和公民结婚,近日拿到绿卡。准备自己做生意。
C: B的外甥。2005年底来美,当时17岁。在某社区学院读书。后因学费太贵(国际学生),2006年办了政治庇护。两个月批准,天哪,才18岁啊。近日在大华超市遇见此公,正在位父母办移民。
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