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应该等到8/6以后,特别是如果案件基于EB1或NIW,不是

来源: 2007-07-26 18:41:2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怕影响H1身份,而是以H1身份递交485有利于485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