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case: perm eb3 2005, 140 approved in 2006。 刚和律师通了电话,得到个坏消息。他说如果这次赶不上递485,我已经批准的LC和140 都要作废了,以后也不能依据此LC和140申请485了,更坏的是以后H1六年到期也不能延 长了。这是移民局最新政策,从July 16开始。 不知这个是不是真的,希望是他的个人理解。 那位能给个官方的解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