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或是NIW和EB1a同时有,都可以。
或是,一个485是以自己为主申请人,另一个以配偶为主申请 人, 这样的都没有冲突 。
OK, 我也同意 如是LC的I-485,不应该同时两个,LC的和EB1a同时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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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同类别EB2,不同公司,不同时间(2005和2007),到底能不能递呢?
-zxc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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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07 postreply
1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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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其实是为后一个公司工作, 只是用前一个公司的排期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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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2007 postreply
17: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