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你的case,要自己做就不如不做,我当公司主动要

来源: 2007-07-11 11:21: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律师做,这样会减少RFE机会。如果自己花钱去做,真不如等,最多可能在485批前来份RFE,要你证明目前的工作状态。

其实要真自己做也无不可,代表雇主写信去,说明你到第二公司原因,愿意给你提供永久位置,xx工作性质,收入,愿意接手继续支持你的GC申请...附上你的485 receipt notice(Co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