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正确。

来源: 2007-07-10 21:58:2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寥寥几个叫嚷着号召着别人去游行的人,能不能把7月14日要游行的主要目的“抗议美国移民局USCIS 7月2日的公告!”给大家解释清楚?我问过,这几个缩头乌龟竟没有一个敢正面回答。现在再问一遍:

7月2日的公告有何不妥吗?
是形式错误?是内容错误?
是发布人越权发布?
是发布地点错误?
是发布时间错误?

如果都没有错误,你抗议的目的何在呢?按照法律规定,如果visa number 已经用尽quota,必须停止接收申请。7月2日公告有何不妥?违反了哪条法律?

我认为,7月2日公告,正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一个必要步骤,哪来的违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