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小孩跟父母回去就不能回来了,那完全是另外一个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如果父母回去有麻烦的也可以批准豁免的原因,你没有困难,硬说你有困难,当然和回国就要被注销护照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
回去被注销护照的情况,相信没有孩子也可以豁免,属于政治迫害嘛!对吧。。。
我的意思是说“过两年之后,谁能保证还能以H1或其它的什么出来,如果没有合适的签证出来,孩子也只能在中国长大”,这样算不算呢?印象中你提到过的通过孩子豁免可以适合许多情况,轻微犯罪,现任党员,不合法拘留等等。难道J1有什么不同吗?
孩子回国养,18岁再回来,哪有什么困难?所以怎么能可行?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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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和党员豁免那是申请485移民时的情况,J1是短时间回国服务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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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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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同?不都是要证明extreme hardship?
-jjyyjj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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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6: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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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和你费口舌了,已经告诉你调整身份和非移民签证转换在移民法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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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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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用个大白话介绍介绍不同的条款不就行了?俺感兴趣那个根而已
-jjyyjj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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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6: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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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 www.uscis.gov /laws & regulations / INA act212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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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16: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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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J1回国导致小孩无法在美国生活念书,不能作为豁免理由
-pharmacye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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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21: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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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可一概而论,通常在递解出境程序的案件中,移民法官都会考虑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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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2007 postreply
22: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