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让我们分析一下,如果是上市公司,有可能是公司为他们申请了N-470,因为这样的申请,公司是petitioner,所以是需要公司律师出面的,而且股票上市的公司,申请N-470被批准的机会很大。
再来看看白皮书,这个申请是大家耳熟能详的I-131,前面的解释说了如果4年中大部分时间在境外,新的白皮书将不会批准,It's rule,谁也不能例外
其次,I-131是受益人个人作为petitioner,所以一般是本人自己提出申请,不需要委托公司律师,除非申请人自己花钱。
当然白皮书第三次延期的可能性也有,那就是这四年期间至少一年以上在美国,很明显,每年半个月不够。
另外,还有一个办法来判定是否是用白皮书,就是看其两年后白皮书到期前回来延期时呆多久,新的白皮书是要几个月才能下来的,而且不像AP有人道主义加急处理。所以如果那时他们还是回美国很快就走,就可以推测出他们用的不是白皮书。
2,本人绿卡还是有可能被取消,但是在法庭程序中保住绿卡的机会增大了不少,因为当事人和律师可以陈述他失去绿卡会导致公民配偶的极大困难,最后要看法官的同情程度
3,广州领馆签发一种专门发给美国公民配偶的K3签证,是非移民签证,但不care移民倾向,最长可以拿到10年多次入境,也不限制在美国的居住时间,如果想长期呆在海外,比绿卡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