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J-1申请是用这种向移民局直接申请的方式来进行,多数是

来源: 2007-07-09 15:11:2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通过国务院,其中最多的是获得中国政府的不反对信,在不能获得不反对信的情况下,还可以由美方交换机构向联邦政府的相关部委申请美方单方面豁免,只要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此人对美国有用,国务院一定批准。
移民局批准豁免的情况,只适用于以上均不符合的case,批准豁免的理由必须是以下两种之一:
1,当事人回国会给公民/永久居民造成极大困难
2,当事人回国后可能遭受迫害
通常如果孩子还小,回国呆两年并非会hardship到extreme的程度,当然如果其父母来自缺医少药的穷乡僻壤,如非洲,有可能。那么申请人就应该提供证据,比如有关当地的新闻报导等,说明你小孩在你回国服务的两年里没有可能获得防疫针注射,因此可能感染严重疾奔危害孩子的生命安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批准豁免回国服务。
美国要求J签证持有人回国服务,是因为美国国务院和那些国家签订有领事协议,采取适当措施促进J签证持有人回国服务是美国政府承诺的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