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豁免申请疑问?

来源: 2007-07-09 14:46:1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看到了一些关于豁免的介绍,有两个问题请教一下。

“第三种可能的豁免方式是如果J-1持有人返回本国服务,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或子女,将遭受到“特别困难”(Exceptional Hardship)。“特别困难”包括“医学困难”,“经济困难”,“教育困难”,“政治困难”,“政治宗教困难”及其他困难。这种豁免方式看似简单宽松,但实际上还是一条相当窄小和困难的道路。它的内在精神同停止遣返程序中的“Hardship”理由基本相似。它的侧重点是“特别” ((Exceptional)二个字。一个人仅仅有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小孩,要留在美国照顾小孩,一般并不构成“特别困难”,你必须有更多的理由和证据。”

问题一、为什么说“一个人仅仅有一个在美国出生的小孩,要留在美国照顾小孩,一般并不构成“特别困难””?

问题二,这个“你必须有更多的理由和证据”指的是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