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I-485没有被接受,应该付律师费吗?我的律师的意思好像下次再申请,还要重新付费。

看他的意思,是说该做的工作都已经做了,所以应该付费。但我想连一个Receipt Notice都没有,为一个根本都没有打开的邮件付费,是不应该。大家的意见如何?最好给与些法律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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