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虽然LC提供的工资和和工作地点都是将来的,但是

工作地点和工资不同,如果在递交485后已经有EAD的情况下,雇主却不让雇员在LC规定的地点工作,很容易使移民局怀疑LC规定的工作地点有真的永久性职位,从而给485申请带来不利的影响。
就像有人递交485后不到递交LC的雇主那里工作一样,会收到RFE要求解释,显然只回答说打算拿到绿卡再去工作是不够的,当然工资在绿卡批准前达不到LC的规定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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