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局的批件丢失,递交I-824以获得复制品。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就不说了
2,通知领事馆你的某个申请获得批准,以便领馆采取后续行动
3,通知领馆你已经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使海外的家人在领馆获得移民签证
注意,2和3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在2的情况下,主申请人还并没有拿到绿卡,只是140批准,485通常已经递交,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在美国调整身份,这种情况下递交I-824,是为了将正在pending的485的案子改成CP,很明显,这种情况下递交I-824,I-485肯定就revoke了
至于在I-485 pending的情况下为家属递交I-824,我曾经是这样做过的,结果收到RFE,要I-485批准的证据,所以此路不通。楼上的网友是好心,但是没有分清2,3两种状况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