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小白兔或其他人士建议:

我因申请公民一事起诉了政府(2005年6月递交申请, 2006年2月面试, 至此无下落, 今年5月底又办了次手印测试)。 我们于今年2月提交诉状, 然而前几天从检察官办公室传来消息说FBI仍在name check, 两天前从检察官办公室寄来函件, 说建议我们取消起诉, 因为政府对我们依据的法律那120天有分歧, 法官发来函件, 说将依据我们的回函决定是否决定起诉。 这与我们当初的期望一点也不一样, 我想知道的是你们有谁有类似的情况? 有成功起诉的例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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