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再请问yeeha几个问题,谢谢你的帮助,加拿大的问题你答的是最多的,获得不少收益。谢谢。

来源: 2007-06-11 13:01: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离开美国的时候主动把I-94交掉,这样移民局可以有你们离境的纪录;离开美国等于主动放弃485,如果要继续申请的话可以转成在加拿大的领事馆处理。
2.还是要签证,如果在加工作半年以上或者居住1年以上通常可以申请10年有效的B1/B2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