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没有lose的前提,是你的case用放大镜也找不到毛病,如果能够

来源: 2007-06-05 18:10:5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找到毛病的,移民局还是可以拒的
记得有一个案子,是一上海女嫁给一个老华侨,这次被分开面谈各两个小时(以前曾经一起面谈过一次)移民局终于发现,有一个家里的组合柜的来源两人回答不一致,女的说是某个家具店买的,老头说是开车出去捡回来的,结果I-485被拒了,而且被认为是假结婚而放入递解程序。事实上两人是真结婚,最后终于在法官听证后得直,从第二次面谈到拿到绿卡用了整整两年。
如果case本身就是有点勉强,属于可过可不过的那种(特别是基于140的案子,不像130的那样非黑即白,判定上主观因素占很大比重),那就要慎重,即使130的,如果夫妻两地分居又没有小孩的,最好也是等住到一起或是生了小孩再sue,那就十拿九稳了,因为再苛刻的移民官也无法否定婚姻关系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