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非累也,实为一种认真负责的态度
来源:
茶水
于
2007-05-31 08: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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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常错,先例不胜枚举;
网页也可能错,或者过时了;
表格的说明就更悬了,法条还需要一堆法官解释呢。
此非累也,实为一种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过这个论坛确实需要一个分类检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