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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问答(103)未满足入境60天规定申请I-130/I-485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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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x元11月29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x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问题一百零三:我是美国公民,我父母于2004年2月5日以旅游签证入境;8月4日到期;我父母亲于2004年3月初报上I-485表调整身份,申办绿卡。7月28日在旧金山移民局面谈。
1、因我们不熟悉美国移民法,因为申报调整身份I-485表在抵美60日内即上报,虽在面谈时已作了较为完妥的解释。移民官未当场以有移民倾向予以拒绝。转入背景调查等待批阶段。请问在待批中是否尚会因此失误而被拒签?
2、若由于上述原因拒签,有何补救办法? 若拒签将以何种形式限期离 (递解出境或自动离境)
3、回中国的话,若没有违反非居留超180天以上行为,可否在广州领事馆再次申请移民或申办旅游探亲签证。
解答: 1、如果移民局面试官没有在面试上对过早申请I-485做出任何决定,很可能这件事情已经被原谅了。
2、如果移民局没有原谅此事,在Name Check 后决定拒绝I-485,他们会寄给你们书面拒绝信,并告诉你父母立即离境,一般不会开始逐境程序。
3、他们应立即回中国,与此同时,你要申请I-824,命令移民局将档案寄到国家签证中心(NVC),从而开始领馆申请移民签证的程序。由于他们等待I-485作出决定的时间不算非法居住(unlawful stay) 故立即离境后不受三年或十年不许入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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