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州做博士后,老板愿意支持办eb1 b 绿卡,可是我不想花钱请(我没钱请)律师,我也不明白我为自己写cover letter 的时候用谁的口气。能不能解释一下什么是雇主支持呢。 另外如果我明年夏天换地方,所有的材料还要转道另外一个移民局麻 140 和485 同时递交好还是分开较好呢。 eb1 a 和 eb1 b 同时递交有什么坏处马。 485 体检需要在当地指定医生马, 还是全美不限。 谢谢所有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