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法居士,请帮忙回答。。。

来源: 2003-10-13 04:21: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居士一贯主张在签证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现在已进入网络管理系统状态,连移民律师都能查到你的自然状况,包括每次的出入境和转身份的情况,没有必要被签证官查出有“不一样”而被怀疑有“隐瞒”或“欺骗”而被惩罚,宁愿这次被拒的。再说,你妹和妹夫所签的L1和L2是可以带有移民倾向的非移民签证,不会因你在美国而以具有“移民倾向”被拒。祝你妹和妹夫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