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对什么人open是雇主的权利,判定一个人是否符合签发绿卡

的资格则是国会对CIS的授权,判定的根据是 INA
既然雇主不能证明有这样的职位存在 ( 这个job总是要有人干,无论是拿绿卡,EAD还是H1)那么这个LC只能是被 认为是要么是 base on fraud,要么是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并不需要 这个永久性 工人了
无论是哪一种,是否应该批准485都再清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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