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区别吗?

来源: 2007-05-25 23:18:5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I-864以前需要公证才有效,现在只需本人签名,但加入了Under the penalty of perjury 条款。在美国,这大概比国内公证处的印章更有效吧?

现在觉着'我为鱼肉'说得有些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