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白兔及诸位达人: 关于配偶的EAD和AP的问题
律师只管收钱,不管答疑,这世道...
如果现在是F1身份的配偶和主申请人一起递交I-485并申请EAD/AP,且主申请人
始终维持H1身份,那么作为F1的配偶:
(1) 假设未使用过基於485的EAD, 在毕业时可以申请OPT吗?
(2) 假设未使用过基於485的EAD, 以后还可以申请H1吗?
(3) 反之,假设使用过基於485的EAD,还可以申请H1吗?
(4) 假设使用过AP,以后还可以申请H1吗?
这厢先谢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