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2月2003年在北京签H4,签证官给了蓝条让回家等电话,今年3月被通知去面谈,被告之让劳工回来陪签,并告之不需要在预约。我很疑惑, 请问各位我劳工是要回来在北京签,还是他SHOW UP 就行。 为了保险在被CHECK,我想让他去加拿大拿到签证在回来陪同,但不知道签证官会不会取消劳工的签证,在给他签。真心请求帮助。先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