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看法.

1.能参加NIH等资助的科研项目,是非常有力量的支持,当然要列在您自己的成就当中.不知您申请的是NIW还是EB1,不管如何,应当列入.

2.我在列出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时,做得非常简单,列出题目,时间,时限,经费多少和CODE的NUMBER.移民局并未就此问题深究,除此之外,我列了许多关于课题相关的论文,包括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的,所以,我想USCIS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还是相信您的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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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的看法. -SureUcan- 给 SureUcan 发送悄悄话 SureUcan 的博客首页 (101 bytes) () 05/08/2007 postreply 18:50:48

回复:回复:我的看法. -yuzhoutiankong- 给 yuzhoutiankong 发送悄悄话 (236 bytes) () 05/10/2007 postreply 1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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