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参加NIH等资助的科研项目,是非常有力量的支持,当然要列在您自己的成就当中.不知您申请的是NIW还是EB1,不管如何,应当列入.
2.我在列出政府资助科研项目时,做得非常简单,列出题目,时间,时限,经费多少和CODE的NUMBER.移民局并未就此问题深究,除此之外,我列了许多关于课题相关的论文,包括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的,所以,我想USCIS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还是相信您的成就的.
我的看法.
所有跟帖:
•
回复:我的看法.
-SureUcan-
♂
(101 bytes)
()
05/08/2007 postreply
18:50:48
•
回复:回复:我的看法.
-yuzhoutiankong-
♂
(236 bytes)
()
05/10/2007 postreply
18: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