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除电话等以外,我当初单独给USCIS,本人485所在的TSC写了一封信,详细描述了情况,包括新单位的职位,与原职位的关系等等,除485外, 我还另写一份相同的信给已经批准的I-140管理部门.两封信均附上相应的USCIS材料如收据或批准书.
总之,为了放心,做得越详细越好,没人会批评您做多了,但做少了,就怕将来麻烦跟着.
我的经历供参考, 非逾越XBT地位的意思, 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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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猪猪的做法很好, 其实以前批准I-140的单位是没有必要通知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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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07 postreply
08: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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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觉得猪猪的做法很好, 其实以前批准I-140的单位是没有必要通知
-SureU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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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2007 postreply
09: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