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过类似经历.
我在申请NIW(2005)时,太太还没有到美国来.因此不存在为她申请的问题.当时我是I-140和I-485一起递交给USCIS的.
I-140批准后,I-485PENDING,一直到今年太太来美都在PENDING.然后我换了州,换了工作,当然是过了180天,所以AC21能保护我的工作调动.
关于太太的I-485,我在她抵美一周后提交申请.USCIS接纳申请并给了回执.
所以,我认为您现在完全可以提交I485.
您不必考虑PD,对她来说,她是DPENDENT,您是主申请人,PD是跟随您的,您的I-485批准了,她的也就有可能随时批准.
我和太太已经顺利拿到绿卡,她仅用了100天时间,从提出485申请到拿到卡,整整100天,包括NC的时间,可谓狙击绿卡的奇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