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邀请我的父母来美,因为我不工作,所以中文信的邀请人是我和我丈夫,写给vo的信是以我丈夫的名义写的。156表是我父母自己填的,其中第25项“将和谁住在一起“他们填的是我的名字和电话,"来美目的“仅仅填的是“visiting daughter",不知这样填会不会有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