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NIW和EB1A上都是这个号码,那就是说我的两个案子是同一个人审了?那是不是意味着只有一个可以通过。因为同样的证据,他可能只会接受一种解释。那我是不是应该在不同的时间把RFE回应挤出去?希望他不会记得住同样的证据曾经被用过。
谢谢
谢谢,在问一下 回复:EX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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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分別寄出 ﹐ 但是指望對方完全沒有印象也不現實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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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2007 postreply
21: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