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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居士
于
2003-10-10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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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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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居士的理解,你太太和你女儿现在持有效的H4身份。H4是附属于H1的签证,除不能被雇以外,其他权利基本与H1相同。H4也同样享受在北美贸易协定国如加拿大、墨西哥滞留30天以内返回美国而不用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