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由 就 是 兩 個 其 中 的 一 個

回答: 回复::)谢谢,我指的是给美grass072007-04-11 20:45:02

1﹐ 中 國 政 府 已 經 出 具 不 反 對
書 ﹐ 同 意 無 須 回 國 服 務
2﹐ 美 國 的 一 個 政 府 機 構 出 具 推 薦 信
如 果 當 事 人 回 國 服 務 ﹐ 會 使 美 國 的 利 益 受 到 損 害

另 外 的 兩 個 理 由 ﹐ 適 用 於 直 接 向 移 民 局 申 請 豁 免 的 情 況 ﹐ 而 非 向 國 務 院 申 請

1﹐ 當 事 人 回 國 後 可 能 遭 受 迫 害
2﹐ 如 果 當 事 人 被 迫 離 開 ﹐ 將 會 導 致 美 國
公 民 的 極 大 困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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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grass07- 给 grass07 发送悄悄话 grass07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1/2007 postreply 2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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