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mitbbs上面有帖子说,只要前雇主写一封信,说该员工从某年月到今天一直为他们公司工作就可以了。 不需要近期的pay stub。 不知道这个说法对不对。 还有一个律师,她就是这样提议的,因为她曾办过类似案例,只需要前雇主的一封信就可以了。 但我看到小白兔在别的帖子里说需要提供pay stub。心里没底,特莱请教。谢谢各位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