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我们太马虎大意了, 本来想到的是婚姻绿卡,只要婚姻没有问题就行了,谁知道会有这样的事,只能亡羊补牢了。
USCIS回信唯一的理由是没有出示我老公的工作证明, 其实在他换工作前的收入水平就够了, 换了工作就更多了。 而且我们还出具了一起购买房子的证明。 所以还是怪自己太大意。不过我们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我们下午去补交材料, 她都不肯收。上等人,人帮人。下等人,人踩人,落井下石的人有的是。
还有,如果case reopen了,是否还需要重新申请EAD? 还是EAD就又激活了?
谢谢!
谢谢你,小白兔!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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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I-485被批准reopen,EAD自动恢复有效,不需要重新申请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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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7 postreply
16: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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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准备拒绝你了
-I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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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7 postreply
16: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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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她已经准备拒绝你了
-rosmari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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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7 postreply
1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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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30批准意味着你有资格在NZ的美国领事馆拿到一张移民签证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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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07 postreply
17: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