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优先日期的CARRY OVER - 急!!
昨天发了这个帖子但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或建议,只好再发一次,希望哪位高人能看到,帮帮我和其他有同样问题的兄弟:
我04年申请了EB3的劳工卡,后来在06年又申请了EB2的PERM(和EB3不同的职位),现在两个劳工卡和两个相应的140都批了(EB2的140先批准)。因为目前EB2的排期时4/22/2005,所以虽然我EB2的排期未到,但我可以用EB3的优先日期来递交485申请。
然而就在我的律师将我的485寄出去之前,他收到了USCIS退回来的由他经手的和我情况一样的另一个人的485申请,原因是我的律师提供的材料未能说服USCIS接受EB3的优先日期,尽管两份140他都提供了。因此我的律师至今未将我的485寄走,他说目前没有固定的格式或文件来递交我这类的申请,他还得研究研究到底该怎么做。
我现在当然非常着急,可是也没有办法。只能在这里恳求各位,如果熟悉该怎样处理我这种情况,或知道在递交485时应当要附上什么特殊材料或者说明的话,请不吝赐教!!!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