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小白兔,H1和AP

雇主A: H1, 有效期到05/01/2008(美国国内F1转的H1).
曾经持AP 回国, I94有效期到: 07/01/2007.
09/01/2007要到雇主B工作.

1. 可以在美国申请新的H1吗? 是大学.
2. 如果放弃H1身份, 申请EAD,NSC的EAD能在TSC管辖的地方工作吗?何时申请?
3. 应该怎么办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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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小白兔,H1和AP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27 bytes) () 03/28/2007 postreply 1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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