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去年6月到9月去了美国加州某公司实习,结果有个两年限制。现在这个公司想让我去H-1b工作。
本来想通过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办理No Objection Statement,结果因为“在美国仍有半年以上居留期限”这个条件无法满足,完全不能办理。
我目前是持中国护照,在去实习前和实习后,都在新加坡读PhD。
按这种情况,我还有什么方法可以申请豁免?什么政治迫害啥的就算了。。。IGA有没有可能呢?
还有,我呆在新加坡的时间,算不算在两年内?如果不算,美国使馆签证的时候,怎么能查到我是在国内还是在新加坡呢?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