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以为你有两个途径(仅作参考)

居士以为你有两个途径(仅作参考):
一,你这次回去先回原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然后携你孩子一起再签F2来美;
二,可邀请你们双方的父母来美国探亲,顺便一起签你的孩子。
以上两个途径都会有风险的,但比你回去后立即携孩子签的风险要小得多。特别是第二个途径会可能有多种答案,甚至会出现孩子签出了,双方的老人家都没有签出,这时你只能将你的孩子“寄”过来了。也会发生反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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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巨士的回复! -xiaolin- 给 xiaoli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0/2003 postreply 0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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