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B1/B2来美,后改身份为H4,申请485,现在PENDING中,有EAD,没有工作过;现在急事需要回加拿大一段时间《30天,是否可以用30天返美规定?困惑原因:
1)H4是转的身份,没有签证页,只有I94,原来的B1/B2有签证页,但是上次从加入美的时候,在通关的时候,感觉电脑系统中已经将其作废了;不知道只用H4的I94能否回来?
2)自己理解是没有使用EAD工作过,在30天内,是不需要AP就可以从加拿大回来的;但是上次过关的时候,曾经有人警告:既然FILE了485,就必须有AP才能返美
请各位大侠解惑!多谢!
急问小白兔等专家,究竟我可不可以用30天回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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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急问小白兔等专家,究竟我可不可以用30天回美规定
-albe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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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07 postreply
1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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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带上有B签证的护照,虽然过期也能证明你最早是合法入境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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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2007 postreply
14: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