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LC现在还在BEC,LP去年回了国工作。LP想一边在国内继续工作,我一边在这里把她加近绿卡的程序里,等到我的绿卡出来了,再回美。 1. 什么时候我才能把她加进去,140 or 485? 2。这和LP在美国等绿卡,在手续上有什么区别? 3。是不是用Immigrant Visa回美?Immigrant Visa 和绿卡有什么区别? 4。如果律师File 140 for LP, LP 还能不能用H4在来短时间的探亲? 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