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很好奇贺绍强怎么申请绿卡,按照移民法他是没有资格
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因为自从大学把他开除后,他就已经out of status了,而且又没有在克林顿当政时代提出LC的申请,也不可能受245(i)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就是I-140批准,也不能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离境又受十年不准入境限制,除非他和罗秦离婚去娶美国公民,或是移民局批准他庇护。
另外还有两条路是以exetrme hardship申请绿卡,和由两名国会议员联合为他全家提出一个个人移民法案,前者需要被移民局纳入递解程序,好像移民局并不热衷于这么做,众所周知贺一直打黑工,但是移民局从来没有因此对他采取行动(理论上可以以逾期居留和非法工作驱逐他),后者则要看他是否能获得联邦议员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