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是反应快,15天内必须给答复,缺点正是这个优点导致的

因为必须那么快答复,移民局官员根本来不及审理判断,反正只要有“答复”就行,又不是必须作“决定”,所以移民局的策略是,case一收到,根本不细看,直接要REF,你不是要答复吗,交材料就是答复,你准备去吧,1000美刀我们就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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