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觉得这个理由能说服AAO,原因是为你申请移民的是美国分公司

台湾的总公司并没有这个义务。而且总公司和分公司财务也是独立的,必要时可以卖掉或关闭赔钱的分公司
I-140上诉是可以在你在海外期间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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