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不明白政府律师最后提出了什么条件?如果他们觉得可以很快

clear,应该是同意和解才对,你没有提供他们信里面的足够information,所以很难判定他们的意向。
如果他们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和解,那么下一步才是trial,法院的clerk会通知你hearing的时间,第一次你可以自己去,但某些法官是要求你必须有律师代表的,有些法官则没有要求这点,这只有见了法官才知道。但第一次去hearing通常只是设定下次正式hearing的时间和补充材料
他们已经向法官递交了motion to dismiss吗?如果没有,应该有达成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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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attorney give letter to clerk too -bitterness- 给 bitterness 发送悄悄话 bitterness 的博客首页 (364 bytes) () 02/04/2007 postreply 07:41:26

xiao baitu how do we know 他们已经向法官递交了motion to dismiss -bitterness- 给 bitterness 发送悄悄话 bitterness 的博客首页 (180 bytes) () 02/05/2007 postreply 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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