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2006年在美居住超过183天,打算报税. 他们05年底来美,06年5月回国, 06年9月利用同一签证又来美. 有没有表格可填说明他们在美超过183天?W-7 只有一个ENTRY DATE. 他们第一次来美的I-94表未留复印件,有什么办法说明一下? 请好心人给个建议. 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