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移民案件处理延误有三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来源: 2007-02-01 17:49:3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由于移民配额不足,或是非移民签证如H1B的配额不足,导致
案件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即使移民局有多余人手闲着没有事做,在现有法律架构下,排期没有到前也不能动。这种和移民局无关,不是钱的事,所以加钱对这种延误不起任何作用。
2,没有排期问题(如EB1或是公民配偶的移民申请),或是排期已到,但由于移民局人力不足,案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像原来NYC的公民亲属递交申请后,因为没有足够的移民官,面谈要排到两年后进行,而一条河之隔的NJ,只要三个月就面谈(现在NYC的处理速度也已经得到巨大的改善),这种案件加收费用应该是能够起作用的。
3,移民局的预处理已经完成,但因为等待FBI的背景调查结果,所以迟迟不能做出最后决定。有些案子也可能是移民局没有及时将背景调查要求给FBI,如果完全是因为FBI延误,那么可能需要移民局增拨给FBI的调查经费,既然我们被收了$70指纹费,这说明CIS也是要向FBI付费的如果付费增加,可能会提高FBI办事的效率。因为不知道两个政府机构之间合作的具体detail,和FBI具体进行背景调查的程序,所以能起到多大作用比较难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