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坛读者中对于用诉讼加快移民进程有两个理解上的误区

本文内容已被 [ xiaobaitu ] 在 2007-01-31 18:44:46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1,某些人担心移民局和FBI将采取行动使WOM不再work,这是因为不了解美国的政治和法律架构,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不允许行政体系的政府干涉司法系统的运作,别说US Attorney General(司法部长),就是行政系统的最高首长--总统也没有权力指定法院应该受理哪些案件。否则就侵犯了司法权,就是违宪。
不论政府采取什么行动,都改变不了法院的独立性,政府律师最多是可以要求法官驳回诉讼,但是是否采纳权力在法官。
如果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对政府机构是有强制力的,除非政府能在更高的法院推翻这一判决,否则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
2,也有人认为,移民局哪里有足够的开支来和我们打官司?这个理解也有错误,因为告所有政府机构的案件都是由联邦检察官(US Attorney)代表政府出庭,这些人平时就是拿政府固定工资的,代理政府诉讼并不增加太多成本,如果法院处理不过来,可以把听证向后推迟。
除了要求法官discuss case外,政府律师其实还有其它办法来对付太多的lawsuit,比如提出动议chance venue(改变审因为案理地点)。举个例子来说,你在加州file lawsuit,现在政府律师提出,需要请移民官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件情况特殊,因此没有超过合理的限度,因为是TSC审理的,所以要把案子转到德州的联邦法院审理,这样TSC的移民官才能出庭。如果法官同意了,那么下次你和你的律师就必须去德州了,而US attorney只要把案卷寄过去他们在德州的office就行了。如果这样,原告的cost必将大增。
通常原告委托律师的收费,如果需要go to trial都要五千左右,如果去外地,肯定要增加一两千甚至更多,特别是如果在原定的hearing date之前,政府律师要求reschdule,很容易你原定的费用就会double甚至更高,当然
原告可以反对change venue,最后是法官说了算。
所以WOM原告还是可以file,但是就建议要慎重,特别是还没有到reasonable
time line的,有人认为一年就reasonable,我觉得还不太够,因为本论坛
统计的正常的平均时间是16个月,我们可以统计,人家当然也可以统计。如果根据统计全国的平均时间是XX个月,而你的时间没有到,本身就是给了人家理由

所有跟帖: 

前面有一处地方打字有错,应该如下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12 bytes) () 01/31/2007 postreply 16:29:34

明白人啊 -bpc2001- 给 bpc2001 发送悄悄话 (12 bytes) () 01/31/2007 postreply 16:36:05

If I only sue FBI (without USCIS) and the case is dismissed late -afewgoodman- 给 afewgoodman 发送悄悄话 (59 bytes) () 01/31/2007 postreply 16:41:00

政府律师还是可能要求把你的案子转到VA的联邦法庭去,因为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112 bytes) () 01/31/2007 postreply 18:24:57

agreed -d_outside- 给 d_outsid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31/2007 postreply 18:18:52

Xiabaitu, how about my case for citizenship?Should I sue or not? -cielo- 给 cielo 发送悄悄话 (352 bytes) () 02/01/2007 postreply 14:54:10

Xiaobaitu: 怎么算485时间? -73659- 给 73659 发送悄悄话 (110 bytes) () 02/04/2007 postreply 18:32:17

我感觉应该从排期到开始算比较合理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2/2007 postreply 17:06:25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