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 对岳博士的不太逆耳的忠言

来源: 2007-01-28 08:46:4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贺家赢得了官司, 可喜可贺. 但是我对劳苦功高的大英雄岳晓东博士事后的某些说法不敢苟同. 主要有两点. 第一, 他说历史是胜者写的, 言语之间, 处处把贺称为英雄, 似乎官司赢了, 贺的人品也跟着变了. 这对中共党史是对的, 但对真正的历史是不成立的, 至少相当不成立. 第二, 对话中及某些非正式材料中, 多次出现30万华人, 全美华人, 田纳西人民, 我对此相当反感, 甚至有些厌恶.

一番争论之后, 包括理性和不太理性的, 一位湖南同乡贴出了一贴, “老贺的官司打赢了, 但实在没有什么好沾沾自喜的.”言语之间略有讥讽, 但基调我认为是相当诚恳的. 岳博士回贴, “历史是胜者写的, 你将看到一部贺家光荣的历史.” 我对此相当不以为然, 就写道, “你为他们打赢这场官司,值得尊敬,我看不出贺家有什么可光荣的.” 岳写道, “贺是田纳西人民的恩人”. 在其他贴中还出现了“田纳西英雄”的字眼. 如果岳先生写小说, 那是一回事, 如果写历史, 那是另一回事. 贺在法庭慷慨陈词, 痛斥贝克, 当然会写进去. 可是把才27天的亲生女儿让一个素不相识的美国人照管 (我使用最无法律争议的字眼), 也会写进历史. 不管根据美国还是中国文化, 这都不是英雄的作为, 甚至连许多动物都不如. 正如许多人质疑, 27天的女儿, 送给爷爷奶奶照管, 那还勉强可以理解. 我再补充一句, 即使暂时没有这个可能, 托熟识的朋友照管一两个月再带回中国总可以吧. 你当时经济有困难, 找个朋友愿意替你买两个月 Formula 总能找到的. 记得春秋时某国王杀了人, 机要秘书把这给记下. 再杀, 下一个还是记, 一直到第四个, 国王才认栽, 他发现手下那些知识分子为了维护历史的真实性, 连性命都在所不惜. 所以以后的历史, 可能并不是岳博士昨天晚上希望见到的那种历史.

另一个就是代表XXX. 这种字眼文革中见到最多, “中国人民热爱毛主席”, “世界人民热爱毛主席”, 中国人民嘴上不敢说, 但说世界人民无论如何是单相思. 当争论中多次出现全美华人, 田纳西人民等字眼时, 我多次指出, 至少要加许多, 最多也只能说大多数, 即使华人你也不能说全体. 可是被胜利的喜悦所感染的岳博士和众多支持者, 连这句不太逆耳的忠言都听不进去, 甚至有人强词夺理说我不想被代表是文革心理. 我最后只好在适当的地方跟了一句, 岳博士如果在法庭上使用这类字眼, 官司大概就赢不了了.

那位说我可以被强行代表的主要论点是这案子使美国司法得到改善, 大家受益. 即使这样, 我也有权利不被强行代表, 就象赞成有限制堕胎的无法代表全体妇女. 我觉得从这个案子受益的美国人, 或者华人, 少之又少, 说凤毛麟角都已夸张. 贝克挖了坑, 贺家当时饥寒交迫胡里胡涂就跳了进去, 这是可能的. 但问题的底线是把才27天的女儿托付给素不相识的美国人是任何借口都无法圆满解释的. 战争期间或许情有可原, 在和平时期简直是匪夷所思. 所以将来可能的受益人, 假如有的话, 是不是自己也象贺家, 有相当大的问题. 我衷心地希望, 这样的受益人不要再出现了, 在我看来, 也不大会出现. 实际上我觉得这给华人社区带来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的. 假如哪个美国同事问我, 你们中国人(他不会说贺家)怎么会把27天的 Baby 送给陌生人照管, 我将无言答对.

岳博士能帮着打赢这场官司, 除了正义感之外, 也一定是个大智大勇之人. 我希望昨天那些不妥用词只是由胜利的喜悦带来的一时激动, 而并不代表他平时的正常思维方式. 常说忠言逆耳, 希望我这些(我认为)不太逆耳的忠言岳博士在冷静下来之后能够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