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再改名字换护照,铤而走险,结果是进监狱。
问题是FBI已有其指纹记录,铤而走险,结果是进监狱。
看这网友的男朋友“美国签证过期3,4年,今年2月份开车到加拿大的温哥华登陆”,由此可推理出,当他申请加拿大移民时已在美国居留超过半年以上,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的要求,要证明其在美国的无犯罪记录,那一定做过FBI的刑事调查。
那么,再改名字换护照,铤而走险,结果是进监狱。
那么,再改名字换护照,铤而走险,结果是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