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三次成功签美的先例,这次的B签 (conference)莫名其妙的被拒了,理由是Section 221(g),材料得送到华盛顿proved。可以前是上午收材料,下午就给签证。我又没改专业,且也不是敏感专业,是不是美国的政策改了?有谁最近遇到过这种情况?